甲方:XXXXXXXXX 乙方:洛阳骏景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 地址:洛阳西工区通元花园三号楼
电话:152379***** 电话:150-37966609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设计制作甲方所需的ppt幻灯片。
2、由甲方提供文字、数据、图片等材料,乙方负责修改,策划,编辑、制作PPT幻灯片;
3、甲乙双方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制作费用:¥ 3000 元(人民币:叁仟圆整);乙方制作完成待甲方验收后,甲方将全部费用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由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甲方:栾川县***************(盖章) 乙方:洛阳骏景广告有限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丽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5日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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